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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专题报告

  2023-11-22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专题报告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员会:

     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使命,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是我县今年深化改革的任务之一。

     201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8月1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大方县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9月8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在瓮安县召开了全州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州院关于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在省、州院及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和帮助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院高度重视,现将我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背景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其中贵州省为试点省份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天即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7月21日专门下发通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最高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颁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细化试点案件范围、诉讼参加人、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要求。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两部法律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规定,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二、我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概况及成效

(一)制定公益诉讼实施方案、成立办案组、确定责任人

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通知》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方案》、《黔南州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责任部门为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责任人为民事行政检察部员额制检察官及分管领导。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举全院之力,确保完成公益诉讼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成效显著

目前,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19件。通过诉前程序向本县内的林业、国土、环保、乡镇及政府等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份,行政机关均采纳建议。督促林业部门落实补植复绿面积887亩,补种植被104734株;督促国土部门及时收缴矿山、砂石场、石料加工场、砖厂等企业补植复绿保证金,九阡镇的育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恢复土地约16.9亩,补种植被1000余株;督促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对市民关心的空气污染及扬尘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进行防控治理,县委县政府并制定了《三都水族自治县2017年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三都水族自治县2017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治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及政府部门未按规定进行申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加强整改,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三、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要举措

(一)领导高度重视

公益诉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举全院之力,完成公益诉讼工作。                 

(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

一是加强本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二是畅通群众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渠道;三是紧紧围绕公益诉讼试点案件范围,重点在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领域,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四是对已有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并开展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按要求向州院报送案件线索及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亮点。

(三)创新办案模式

由于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办案模式上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形成以检察长亲自任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整合全院业务能力较强的干警,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确保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这种办案模式不仅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为办理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且加强了协调沟通督促指导的力度,更好的保障了公益诉讼的办案质量。

(四)积极主动出击,注重向上级院汇报与请教,突破案件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到的案件基本上是属于检察机关干警之前很少接触的领域,由于检察干警专业性的限制,对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某些领域问题存在疑惑,在遇到难题,通过请教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作出专家意见;积极向上级院汇报、请教,上级院给予指导,快速解决难题,高效办理案件。

(五)严格落实案件审批程序,保证案件质量

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按照要求层报州院、省院审批后提起公益诉讼。在发出检察建议一个月后,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时,围绕证据三性原则收集证据,对重要证据进行收集固定,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于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的状态,将案件报送州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层报州院、省院批准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严格落实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省院、州院文件的要求报送案件材料和信息简报。

(六)注重公益诉讼业务学习,提升干警业务素质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下检察创新工作,对检察人员来说也是巨大的挑战,对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民事侵权领域、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领域等多个部门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检察干警,首先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才能对行政机关职权职责、行政执法等有充分全面的理解,才能办理好案件;其次,应该加强对公益诉讼相关文件、成功案例的学习和借鉴,充分吸取经验,为公益诉讼打好良好的基础。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小组成员不光向书本学,还积极地向实践学,针对周边其他院所办理的案件,积极请教取经,学习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和庭审技巧等,以确保我院每件公益诉讼案件都能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公益诉讼制度理论研究不够深入,该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职能定位及诉讼地位等问题研究不够透彻;(二)检察干警素质能力不适应,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下检察创新工作,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民行部门检察干警案繁人少矛盾突出,办案经验,业务能力与公益诉讼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素质能力有待提高;(三)公益诉讼配套机制不健全,如公益诉讼的执行问题及对公益诉讼损害鉴定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四)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行政机关不配合的现象,某些行政机关担心对其提起公益诉讼有损政府形象,对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不予回复,对检察机关的调查不予配合,根本原因就是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认识有偏差。

截止目前,公益诉讼试点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公益诉讼涉及问题敏感,政策性很强。为珍惜我县目前良好的发展形势,我院在正式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前,会将具体案情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及时汇报,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上级检察机关的业务指导;二是注重前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结,积极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发现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一些经验做法认真做好总结,积累办案经验,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做好准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对公益诉讼工作加强领导部署,加强办案力量配备,帮助排除干扰阻力,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做好人才储备;四是加强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检察干警将认真学习高检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及有关书籍,积极借鉴试点区有益经验,提升文书制作技能、调查取证、庭审应诉技巧等办案技巧,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相关学者及办案人员开展培训,到有经验的试点地区学习、交流、取经,多种举措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五是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案件线索的摸排工作。重点在试点方案中规定的领域摸排适宜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前做好收集相关材料的准备,坚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准确把握“公益”这个核心。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7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