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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检察院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11-22

三都县检察院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社会化管理创新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出了具有三都特色的未检工作新路子,未检取得一定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保护、挽救、帮教未成年人实际出发,用三个着眼一个坚持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一是着眼于保护,对未成年人案件审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审查关批捕环节严把案件入门关,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件的每个细节,全面准确地把握案情,确定案件性质,力戒冤、假、错、差案件的发生。二是着眼于挽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于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捕、不诉,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为下一步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着眼于帮教,坚持做到寓教于审寓教于诉。不论是批捕环节还是审查起诉环节,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帮教意识,讲究办案实效,注重案中帮教,把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四是坚持 三见面,即办案人员与被害人见面、与家长或监护人见面、与学校老师或住所地相关人员见面,以确保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查清未成年犯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动机、监护教育、家庭背景及社会背景等相关情况,从而为挽救、感化、帮教未成年犯打下基础。

二、立足“以人为本”,竭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诉、少监禁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办理贵州税务学校就读中专的未成年人李某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并取走6000元案件时。考虑到李某某既是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并且又是初犯。案发后,其家长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承办人多次走访学校和社区,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了解李某情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关怀式交心谈心中,使其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为自己行为感到忏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李某某重新得以返回校园,现李某某已升为大专在读生,继续完成其学业 

把帮教工作贯彻于办案始终,定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以帮教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快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使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逐渐减少未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侵害犯罪,以零容忍态度,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性侵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避免二次伤害,并对受到伤害、家庭贫困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获得救助金,使未成年被害人尽快走出阴影,乐观向上,健康成长。使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司法保护。

四、履行职能更加规范,工作配套体系逐步完善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保护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快速有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动联系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保护工作,共同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意见》,确立分案制度,同时还建立社会调查、未成年人教育帮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回访考察等十多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为更加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探索规范讯问、询问未成年人的特殊方式和场所,建立未检办案工作区,将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和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训诫、宣布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和完成,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和规范的检察保护。为更好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水平,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帮教队伍两支队伍,并适时对他们进行培训,以实现未成年检察工作办案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同步发展,切实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创新

为积极探索、拓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涉法、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在县职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这一平台,将不捕、不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集中到此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转化消极意识,改变恶劣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进行一对一的帮教,提升未成年人的学法、守法、用法、尊法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他们能改过自新,重新作人,尽快回归社会。

对在校学生,采取检察官走出去,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展板,图片、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推动在校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六、加强衔接,促进帮教社会化

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系,加强衔接,强化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帮教、考察回访等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帮教机制,促进对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社会化。

 

 

                            

 

 

                             20171221